阿镗乐论之四:论声、情、韵
(第一至第十二)
一
唱歌听歌,标准何在?
阿镗认为,第一在声,第二在情,第三在韵。
二
前人有“声、色、艺”之说。“色”,其实属视觉范围,可以不论。“艺”涵盖面太广,所指不够明确。不若拈出“情”与“韵”,直触问题之核心。
三
以人作比喻,声如身体,情如灵魂,韵如衣服。
四
声有“五要”“十能”。
五要是:要稳定、要干净、要集中、要通透、要圆润。
十能是:能刚能柔、能强能弱、能高能低、能松能紧、能连能断、能快能慢、能明能暗、能远能近、能真能假、能放能收。
五
有人天生一副好嗓子,可是或未遇明师,或方法不对,或用功不足,或悟性欠佳,终生徘徊在美声花园之外,殊为可惜。李可染先生成名甚早,可是四十多岁才拜在齐白石、黄宾虹两位大师门下,当“白发学童”;七十多岁仍天天勤练基本功,加上创造力过人,终于成为当代最有成就的中国山水画大师。有志于歌艺者,也当如是。
六
声音好不等于歌艺好,可是没有好声音,歌艺肯定不会好。同理,感情丰富不等于歌声动人,可是缺了感情,歌声肯定不会动人。
七
完全无情的歌唱,不是没有,可是不太多。较常见的是感情不足、不对、不准确。就如同虽然是真人、活人,可是有疾、有病,不是个健康人。
八
做人宜收敛,艺术宜夸张。
在台下,不能把一说成二,更不能把二说成三。在台上,一却要夸张到十,甚至百,才有艺术效果。
九
读李白的“一日须倾三百杯”,何等过瘾、痛快!如变成“一日须倾三大杯”或“三十杯”,便索然无味。数字尚如此,何况感情乎!
十
所谓“喜、怒、哀、乐”,不过是情之粗略分类。除此之外,世间不知还有多少种情。例如,父母子女之情、男女相爱之情、思念故乡之情、虔敬上帝之情、谢天谢地之情,忧国忧民之情、豪气万丈之情、感怀身世之情、悲愤欲绝之情、欲哭无泪之情、爱恨交加之情、悲喜交集之情、左右为难之情、欲拒还迎之情、欲哭反笑之情、喜极而泣之情,等等。
十一
即使同一种情,也有不同类型。例如“喜”,就有游戏之喜、节庆之喜、顿悟之喜、得奖之喜、新婚之喜、父母健在之喜、初为人父(母)之喜、女儿出嫁之喜、妻贤子孝之喜、良朋聚会之喜、受到称赞之喜、读到好书之喜、美梦成真之喜、比赛大赢之喜、得报大仇之喜、宽恕仇敌之喜、久旱逢甘露之喜、他乡遇知交之喜、莫名其妙之喜、沾沾自得之喜,等等。再分细些,同是游戏,张三与李四不一样;即使同一个人,在不同时空,面对不同人时,其感受、想法也不一样。如此推算下去,情之种类,休止千万!简直无穷无尽!
十二
艺术家要表现、表达好这无穷无尽、各不相同的情,前提条件是能够感受、理解、分辨它们。情冷感者固然做不到,即使天生对情敏感而细腻者,如不多读书、多看戏、多接触各种不同艺术、多向大师学习,恐怕也做不到。广泛的文化修养、艺术修养,其重要,绝不下于苦练本门功夫!